7月9日,乐清市慈善总会和乐清市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乐清市“豸爱”基金一年来运行情况。据介绍,乐清市“豸爱”基金于年6月22日成立,由乐清农商银行捐助,乐清市慈善总会设立,定向用于救助乐清法院涉民生案件当事人。成立一年多来,已经救助了80件案子的86名当事人。
乐清市“豸爱”基金由乐清市农商银行5年内每年捐赠万元,共计万元。基金也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,组织开展专项筹资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,基金还有增值收益等其他来源途径。年6月22日至年6月30日,“豸爱”基金已累计对80件执行案件中的86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.14万元。
贵州人陈某就是“豸爱”基金的受益人之一。年5月,陈某受雇郑某、戴某,在开采山石时不慎被上面落下的石头击中,从而摔落至地面受伤。法院判决戴某赔偿陈某11.5万元,郑某赔偿陈某1.3万元。郑某如期履行了赔偿义务,而戴某赔偿了一部分款项后便无力偿还,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执行不能。
陈某受伤后多处骨折,两肺感染伴双侧胸腔积液,右肝囊肿,构成了十级伤残,后又进行二期手术,长期医疗又散失劳动能力,陈某生活陷入困难。
根据此案的实际情况,乐清法院经讨论决定给予陈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元,同时决定给予“豸爱”基金司法救助元。
据乐清法院介绍,“豸爱”基金目前已经救助的80件案件中,劳动工资类救助案件所占比重最大,有52个案件,占全部案件数的65%,救助金额占全部的30.8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