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伤情变化后,如何还能快速拿到赔偿款

案情简介

刘先生,经人介绍从东北老家来烟台打工,才刚上班不久,一场不幸的车祸发生了。医院后,昏迷了3个多小时。家里为此非常着急。

经过诊断,这次事故造成了刘先生脑挫裂伤、头面部多发开放伤口、双手皮擦伤、头部软组织损伤、额骨骨折及右侧额窦前、后壁、双侧胸腔积液、颈部及左肩部软组织损伤等损害。因无法进行手术,医院只能给予保守方案治疗。

由于这次事故一共撞伤了两个人,刘先生只是其中一个。另外一个伤者是刘先生的同事,相对比较严重,很早就委托了律师。刘先生的家人为此十分焦急,看着别人都委托了律师,自己家人伤成这样,对后续的赔偿啥也不懂,生怕自己吃亏,但又怕委托的律师不靠谱,便暗中观察同一起事故的同事,看看案子进展得怎么样。

两周的时间下来,刘先生的家人见理赔顾问先是给同事送来了《律师工作联系函》,律师又指导着准备材料,最后告知在出院时可以帮忙办理出院手续,刘先生家人一看很靠谱,就趁着自己还没出院,也委托了律师。

办案经过

委托后,像自己的同事一样,得到了同样的帮助。但刘先生与同事不同的是,自己的伤情是评不上伤残的,签订的合同也与同事不一样。

两个月过后,律师接到了刘先生的电话,得知其病情恶化,可能是因为伤到神经的原因,每天头像裂开般疼痛不说,眼睛看东西看有些模糊。律师听后,果断地联系鉴定单位,和法医约好了时间,通知刘先生按时间和法医见面。最终鉴定结果是,刘先生的伤情被评为十级伤残。

开庭时,由于同一起事故的伤者先于刘先生委托,已经到了执行阶段,马上就要拿赔偿款了,同时也给刘先生的案情进展增加了难度。被告方为了少赔钱,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异议,致使法院另选时间再次开庭或重新鉴定。这期间,律师通过与车主聘请的律师、保险公司、法院的深度沟通,终于以9万余元的金额得到了法院出具的效力等同于判决的调解文书。

案件总结

拿到赔偿款时,刘先生全家人都十分开心,不仅节省了时间,提前拿了赔偿款,而且整个过程中,自己也是这样或那样的担心,案件实际沟通与操作上却没有操一点儿心。

为了表达这份感谢之情,刘先生全家特送上锦旗一面,上面写到:“为民解忧,公正廉洁!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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