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节将至,正是亲朋好友团聚的日子,单位聚餐、朋友宴请活动增多,高兴之余,饮酒在所难免,但司机朋友还是要牢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千万不要心怀侥幸心!
案情回顾年11月5日,林某的几个朋友在乐清市盐盆街道一海鲜楼吃饭,邀请林某一起吃饭,林某应邀参加,席间喝了一些啤酒。当晚将近23时许,饭局结束,大家分散回家。林某朋友劝林某喝酒了不要开车回家,打的或找代驾回家。林某应付朋友说自己已经有代驾司机了,让朋友放心。
然而,林某并没有代驾司机,他仍开着车往回家路线开。途中,林某酒劲上来,开始迷糊起来,开着开着,林某居然开始打瞌睡。23时10分许,林某车辆冲出道路碰撞道路外侧和电线杆后坠入道路东侧的田里。而林某则被摔出了车外。
事故对林某造成的损伤不轻,医疗证明书表明,L2椎体爆裂型骨折,L1/2脱位伴不全瘫,四条肋骨骨折,两肺创伤性湿肺伴两侧胸腔少量积液。现在林某仍只能躺在床上,不能坐起,更别说下地走路。法官了解情况后,为照顾林某实际需求,决定到林某家中开庭。
法官审理认为,林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危及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当场判决,判处林某拘役二个月十五日,并处罚金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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