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篇介绍了社区获得性肺炎的定义与诊断,本篇介绍CAP的病情评估及病原学诊断。
1病情严重程度评价、住院标准、重症CAP诊断标准。
新版指南新增了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估,对于选择适当的治疗场所、经验性抗感染药物和辅助支持治疗至关重要。介绍了常用CAP严重程度评分系统及特点,比如CURB-65评分,共5项指,满足一项得1分:
意识障碍;
尿素氮>7mmol/L;
呼吸频率≥30次/min;
收缩压<90mmHg或舒张压≤60mmHg;
年龄≥65岁;该评分系统简洁,敏感性高,易于临床操作。
又如PSI评分,特异性高但较为复杂,可作为判断患者是否需要住院的敏感指标,Ⅳ和Ⅴ的患者需要住院治疗。
笔者认为老版指南对于住院治疗标准的描述不够清晰,不利于临床判断患者是否需要住院;而新版指南给出的住院标准更为简洁和明确,建议使用CURB-65评分作为判断CAP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的标准:
评分0~1分:原则上门诊治疗即可;
2分:建议住院或在严格随访下的院外治疗;
3~5分:应住院治疗(ⅠA)。
但任何评分系统都应结合患者年龄、基础疾病、社会经济状况、胃肠功能及治疗依从性等综合判断(ⅡB)。
新版指南在重症CAP的诊断标准上区分了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,符合1项主要标准或≥3项次要标准者可诊断为重症肺炎。
2病原学诊断
老版指南介绍了病原体的检测标本和方法,痰细菌学检查标本的采集、送检和实验室处理,血清血标本的采集以及检测结果诊断意义的判断。
新版指南在此基础上,运用了大量的篇幅和表格着重讲解了CAP致病原的主要检测方法及诊断意义:
指出病原学检测对于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的不同意义。在门诊接受治疗的轻症CAP患者不必常规进行病原学检查(除群聚性发病或初始经验性治疗无效外)。住院CAP患者(包括需要急诊留观的患者)通常需要进行病原学检查,病原学检查项目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、基础疾病、免疫状态、临床特点、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先期的抗感染治疗情况等。强调当经验性抗感染疗效不佳需要进行调整时,合理的病原学检查尤为重要。
老版指南仅指出某些特定状态下CAP患者易感因素的病原体;新版指南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了整合,更改为CAP特定临床情况下建议进行的病原学检查,更具有临床指导意义。
老版指南强调痰标本的采集、送检、实验室处理,新版篇幅减少,但仍指出合格的痰标本需要满足:鳞状上皮细胞<10个/低倍视野。多核白细胞>25个/低倍视野,或二者比例<1:2.5。
增加了侵入性病原学标本采集的适用对象:
(1)肺炎合并胸腔积液,尤其是与肺部感染病灶同侧的胸腔积液,可通过胸腔穿刺抽液行胸腔积液病原学检查;
(2)接受机械通气治疗的患者,可经支气管镜留取下呼吸道标本(包括气管内吸出物ETA、BALF、防污染毛刷PSB等)进行病原学检查;
(3)经验性治疗无效、怀疑特殊病原体感染的CAP患者,采用常规方法获得的呼吸道标本无法明确致病原时,可经支气管镜留取下呼吸道标本(包括ETA、BALF、PSB等)或通过经皮肺穿刺活检留取肺组织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;
(4)积极抗感染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需要与非感染性肺部病变(如肿瘤、血管炎、间质病等)鉴别诊断者(ⅢB)。
运用表格详细列举了相应致病原的检测方法、采用标本、诊断意义以及说明。
比如肺炎支原体:
新版指南比较说明了不同标本和检测方法对临床的诊断意义,这是老版指南不具备的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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