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兖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,按照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基字8号)、《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》(济教体字73号)要求,依据“相对就近,免试入学”、“房户一致、房产优先”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。
一、招生计划
今年我校初一招生计划为南校区6个班,人;西校区12个班,人;东校区18个班,人。
二、招生范围
东方中学南校区:居住在京沪铁路以西,中山路以南、龙桥南路以东、南环城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。
东方中学(府前中学):居住在大禹路以西,建设路以南,丰兖路以北的隶属龙桥办事处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;日新铁路以西,大禹路以东,建设路以南,丰兖路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到东方中学(府前中学)报名;大禹路以西,荆州路以东,建设路以北,鲁王路以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到东方中学(府前中学)报名。
东方中学东校区:居住在京沪铁路以西,文化路以南,中山路、九州路以北,日新铁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。
三、报名时间
1、网上注册申报阶段:7月10日——7月20日
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登陆47...45:/yzqdfzx进入“兖州区东方中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”窗口,按相应的校区、相应的报名类别填写信息,进行网上注册报名。
适龄入学儿童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(超过规定时间,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),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,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否则在网上采集信息过程中或审核中将无法通过。
2、7月23—25日,现场提交所需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(与采集信息一致)。
现场提交材料时以打印的“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”作为入校凭证。按照“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”上各小学提交材料时间安排,按小学毕业学校到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东校区提交材料。
3、审核通过后,在网上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将在系统中公布)。
四、报名需提交材料
年义务教育招生“严格控制服务区,严格控制班额(50人)”,坚持“房户一致、房产优先”的原则,分层、分批招生。
1、兖州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:
(1)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具有兖州城区户口、有房(购房)的按照小学毕业生户口、房产、居住地址、户口簿等及相关辅助证件,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所有的,按照“房户一致”的原则,优先录取。
如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、户口簿(含身份证)不一致,以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为主,按照“房产优先”的原则,优先录取。
如没有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,也可以购房合同、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(但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)等相关辅助证明。
需采集的信息:“年兖州区小学升初中入学证明”、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、购房合同、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)、户口簿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、出生证等相关证件。
(2)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具有兖州城区户口、无房,用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房产或者父母户口报名的(注:只适用于城区户口,不适用于农村户口)。
A、适龄儿童、少年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,其父母须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,且父母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。
B、适龄儿童、少年跟随父母的,其父母须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证明。
需采集信息:入学证明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、户口簿、父母身份证、出生证等及辅助证明材料。
(3)经区房产部门或相关法律部门验印的,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(注:非经商用房与门头房),也可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资格审查的房产依据,否则不能作为报名的凭证,如服务区内学校无空置学位,由教育部门安置到其他学校。
需采集信息:入学证明、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,出租方提供)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、租赁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发票、户口簿、父母身份证、出生证明。
2、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少年:
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所属各镇小学毕业生,如确实在城区购买住房,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,可按照住房房产所属服务区初中接受资格审查,并出具房产证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生出生证及相关入住证明等。如服务区学校在解决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有空置学位的,可在服务区内入学。
需采集信息:入学证明、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,购房合同或购房交款发票),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、全家户口簿、父母身份证、出生证等。
3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
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、经商满一年以上。
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,按照拥有住房(住房为住宅,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、纳税证明)、租房(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、纳税证明、无正式劳务合同、营业执照)顺序进行录取。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、身份证、《房产证》或房屋租赁证明、务工合同、营业执照、纳税凭证等到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学校报名。
需采集信息:入学证明、出生证、户口簿、父母身份证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(无房产证需有购房合同、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)、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、纳税证明。
4、寄放户口适龄儿童少年(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户口),不予接受入学,建议回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。
5、非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报名,虽有购房协议等,但目前没有上房条件的,不能按其购房所在服务区报名。
6、严格按照所属服务区招生,不招收其他学校服务区的学生。原高庙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到十五中报名。军民学校小学毕业生全部在本校初中部就读,另外招收京沪铁路以东的城区小学毕业生。矿山学校、山拖小学毕业生全部在矿山学校初中部就读。兴隆庄煤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全部在本校初中部就读。薛庙小学原范围内薛庙、六里井、范家堂、范家庄、刘官庄、任老庄、齐王庙、杨家庄的小学毕业生,按照所属户籍报名,户籍属新兖镇的到兖州九中就读,户籍属城区龙桥办事处的到东方中学西校区(府前中学)报名。以上小学毕业生在城区确有住房的必须是父母房产,也可在相应服务区初中报名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为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有效,学校将联合公安、房产等职能部门逐一对提交证件进行核实。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;伪造证件者学校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2、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如错过报名时间,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,如学校无空余学位将由教体局按照“相对就近”的原则安置。
3、学校将组织人员针对报名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实,凡不予配合或有造假行为的取消该适龄儿童的录取资格。
4、学校严把招生入学关口,严格按照兖州区教体局批准的学位数进行招生,超过招生数的不予注册学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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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自:东方中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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