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起患者粒细胞缺乏还需要考虑药物因素,尤其是患者在私人诊所注射过药物,且药物名称不详。
那么什么药物可以引起粒细胞缺乏症呢?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肿瘤化疗类:顺铂、环磷酰胺、氟脲嘧啶、甲氨喋呤、丝裂霉素、塞替派、长春新碱,阿霉素、表阿霉素、比柔阿霉素,紫杉醇等。
抗甲状腺药物:丙基硫氧嘧啶,卡比马唑片等。
细胞毒类药物:雷公藤多甙等。
非甾体抗炎药:保泰松片,羟基保泰松,吲哚美辛等。
三环抗抑郁药:丙米嗪、氯米帕明、阿米替林、多塞平、马普替林等
降压药:卡托普利等。
抗生素:青霉素,氯霉素,头孢菌素,磺胺类(柳氮磺吡啶)。
抗癫痫药物:苯妥英钠,卡马西平等。
其余:甲苯磺丁脲,甲基多巴,西咪替丁,青霉胺,别嘌醇,秋水仙碱吩噻嗪类等。
那么我们看一下,患者服用过非甾体抗炎药以及抗生素,这两类药物均可以引起粒细胞缺乏症,所以不能排除药物因素。
药物引起的血液系统损伤以单系受累更为常见,但也可以出现两系甚至三系减低。
除了药物因素引起的粒细胞缺乏之外,该患者也需要考虑到原发性血液系统损害,所以必须进行骨髓穿刺术以明确是否存在原发性骨髓病变。
当然,至于说营养因素,脾功能亢进或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原因,患者病史,临床症状等并不支持。
该患者如果排除原发性血液系统疾病后,若EB-DNA阳性,VCA-IgM阳性,可以给予患者对症,抗病毒,升白细胞等药物治疗。若排除病毒感染和原发性血液系统疾病,则需停止可疑相关药物应用,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,碳酸锂等药物治疗,并且定期随访,若考虑药物因素,需注意药物的持续作用,某些患者可以出现粒细胞再次减低情况。